上海證券交易所成立於1990,由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上海證券交易所堅持“法制、監管、自律、規範”的八字方針,致力於營造透明、開放、安全、高效的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其主要功能包括:為證券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制定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監督會員和上市公司;管理和發布市場信息。
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或“深交所”,成立於1990 12 1,主要功能包括:為證券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制定本所的業務規則;接受上市申請,安排證券上市;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監督會員和上市公司;管理和發布市場信息;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