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股票期權試點業務,根據中國證監會《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該規則自2015年1月9日起實施。
您可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專欄”查看詳細業務規則。
該規則所稱期權合約,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統壹制定的、規定買方可以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或者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
該規則規定了股票期權合約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行權及風險控制等事宜,該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其他有關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期權交易日為每周壹至周五,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上交所公告的休市日,上交所市場休市。
上交所期權合約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其中,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其余時段為連續競價時間,上交所規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參考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