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合作的標的需要具備:
1.在滬深交易所上市滿三個月;
2.融資買入標的理財流通股本不低於65,438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5億元,融券賣出標的理財流通股本不低於2億股或流通市值不低於8億元;
3.上市股東人數不少於4000人;
4.金融發行完成了股權分置改革;
5.金融合作沒有被合作辦特殊對待;
6.最近三個月未發生下列情形:日均換手率低於基準指數日均換手率20%;日均波動與基準指數日均波動的偏差超過4%;波動幅度是基準指數的5倍以上;
7、財務管理及其他認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