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1)壹方的婚前財產;
(2)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予其中確定只歸夫或妻壹方的財產;
(4)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壹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同財產,歸夫妻***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