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股權證,又稱“認股證”或“權證”,其英文名稱為Warrant,故在香港又俗譯“窩輪”。是壹種約定該證券的持有人可以在規定的某段期間內,有權利(而非義務)按約定價格向發行人購買標的股票的權利憑證。
按照發行主體,認股權證分為股本認股權證和備兌權證兩種。股本認股權證屬於狹義的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發行的。備兌權證則屬於廣義認股權證,是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壹般為證券公司、銀行等)發行的,不增加股份公司的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