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條件者,可通過合法正規渠道追回:1,損失金額超過3萬元。2.成交記錄在半年以內。3.有網銀記錄,有平臺交易。4.平臺還在運營沒有跑路,存取款正常。5.有跟平臺業務員和老師喊單的記錄。
弘大教育創始人,上海交大MBA導師。1993進入證券行業,基本參與了股票市場的整個發展過程。曾任大智慧CEO、證券之星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證券業協會副會長。曾擔任多家上市公司總裁,參與籌備兩家基金管理公司公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