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在阿裏巴巴的持股比例為7%,是阿裏的第三大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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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7年6月9日,軟銀持有阿裏巴巴股權29.2%,為第壹大股東。雅虎持有阿裏巴巴股權15%,為第二大股東。雖然馬雲及合夥人只持有公司的少數股份,但卻有絕對的控制權。在公司成立之初,為了防止大權旁落,阿裏合夥人與軟銀、雅虎達成了壹整套表決權拘束協議,以進壹步鞏固合夥人對公司的控制權。
阿裏巴巴之選擇在美國納斯達克敲鐘,就是因為馬雲及團隊實行的阿裏巴巴合夥人制度相當於同股不同權。也就是說,美國的雅虎以及日本的軟銀雖為第壹、第二號股東,但是沒有權利決定阿裏巴巴走向,只可以享受阿裏巴巴的分紅收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