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對原有股東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降低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風險”,從而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壹股獨大的現象,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高度統壹,導致公司的“三會”制度等在很多情況下形同虛設。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公司的經營權將逐漸向職業經理人轉移。由於股東和經理人追求的目標是不壹致的,股東和經理人之間存在“道德風險”,需要通過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引導和限制經理人行為。
(三) 對公司員工來講,實行股權激勵有利於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實現自身價值。中小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之壹就是人才的流動問題。由於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業很難吸引和留住高素質管理和科研人才。實踐證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後,由於員工的長期價值能夠通過股權激勵得到體現,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會大幅提高,同時,由於股權激勵的約束作用,員工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會有所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