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客戶經理的主要職能是開發和吸引客戶,向客戶銷售理財產品,並可在證券公司授權下從事以下部分或全部活動:
(壹)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二)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和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
(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四)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與證券投資有關的研究報告和信息;
(五)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證券金融產品宣傳資料和相關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