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2)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凈額;
(四)處置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收到的現金凈額;
(五)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6)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七)投資支付的現金;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的現金凈額;
(9)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目:
(壹)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二)取得貸款收到的現金;
(三)收到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
(4)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五)分配股利、利潤或者支付現金利息;
(六)支付與籌資活動有關的其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