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600303.SH)收到上交所出具的《關於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下稱《監管工作函》),涉及曙光股份向關聯方收購兩個車型的無動力車身資產相關事項。
此前,上交所已經向曙光股份發出問詢函。上市公司披露問詢函回復顯示,本次交易涉及的兩款車型已停產多年,後續產品競爭力不明,相關固定資產形成時間較長,後續能否實現正常生產存在不確定性。
本次關聯方收購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風險。因此,上交所對曙光股份提出了“召開投資者說明會”、“論證研究將本次關聯交易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的必要性”等三項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