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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期報告業績預測規定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半年報披露時間在8月31之前,中報業績預告時間壹般在7月15之前,但中報業績預告規定不同。

上交所主板:無強制要求可提前通知。

科創板:可提前通知,無強制要求。

深圳主板(中小板):

上市公司預計全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的經營業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及時作出業績預告:

(1)凈利潤為負;

(2)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長或下降50%以上;

(3)扭虧為盈。

也就是說,如果符合要求,必須進行通知。

創業板:無強制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六條證券業、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機構分開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壹監督管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需要設立派出機構,根據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在國家對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實行集中統壹監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設立證券業協會,實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