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下列情形屬於交易異常波動,交易所有權人在相關當事人做出公告後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直至下午復牌。
1.壹只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每日收盤價的偏離度達到20%。
2.某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被列為“股票與基金公開信息”。
3.a股價連續三個交易日振幅達到15%。
4.與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某只股票的日成交量已經連續5個交易日放大了10倍。
5.交易所或者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上交所規定,出現以下情況時,股票將臨時停牌:
1,不可抗力。
2.意外。
3.技術故障。
4.本所認定的其他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