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香港上市後增發的規定:
1、上市公司前壹年的年度股東大會上同意第二年的增發決定,同時需符合下列條款規定:
2、增發的股數不能超過當前H股總股數的20%;
3、增發股票價格水平不能低於近期或近5天平均股票交易價格的20%;
4、如果增發的股數超過當前H股總股數的20%,則需要召開全體股東大會通過。增發股權被視為母公司向上市公司註入資產,將涉及到關聯交易的有關規定。
二、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增發的規定:
在國內無論是融資還是上市後的再融資,都要要經證監會批準。而美國的資本市場融資和再融資完全是市場行為,無需任何人批準,只要有人願意買就可以。我們確保的融資基本上可以做到企業總市值的20%左右。例如:企業上壹年度的純利潤為5000萬人民幣,乘以20倍市盈率,則總市值為10億人民幣,總市值的20%,即:2億人民幣(3000萬美金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