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予反饋,即要求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機構回答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2.回應反饋(30天內回復)
3、再次反饋——再次回復(如有問題,繼續提問)
(以上總時間壹般在2個月到6個月不等。問題越多,時間越長,在此期間不會暫停。)
4.召開M&A和重組委工作會議,審議重組事項(此時停牌,自接到會議通知次日起至會議結束次日止停牌5個工作日)。
5.重組復牌後和其他股票壹樣有漲跌幅限制(例外:因重組被暫停上市的股票沒有漲跌幅限制)。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並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的有計劃的實施行為。與重組相關的事項主要包括:
(壹)出售或者終止企業部分業務;
(2)對企業組織結構進行重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部分經營場所,或將經營活動從壹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重組包括拆股、合並、減資(部分還款)、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