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表現在:
1.籌資能力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是有限制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是無限制的,因而除個別有限責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籌資能力強於有限責任公司。 2.組成因素有差別。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聯合為基礎而組成,這是其顯著特點,而有限責任公司除了資本的聯合之外,還考慮了人的因素,就是股東之間是相互了解的並有壹定的信任。
3.規模不同。與上述兩個特點有關,壹般來說,股份有限公司規模較大,而有限責任公司則規模較小。
4.出資的表現形式不壹樣。有限責任公司對股東的出資以占公司的出資比例來表現,不發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將其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以發行股票來表現。
5.轉讓出資條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要受到較多的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流動性較強,易於變現。
6.公開性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程度較高,有較多的公開義務,而有限責任公司則是比較封閉的。
7.規範化管理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規範化程度較高,而有限責任公司則相對較低,這是與它們的籌資狀況、公司規模等相聯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