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作為投資的基礎,誠信和公平才是股市的根本。投資者只能從表面的公開信息來判斷壹個企業是否值得投資,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否真實只能靠治理環境和措施來保證。
縱觀所有措施,只是缺乏對投資者的補償機制。如果補償機制健全,隨著企業按要求發布信息,投資者會根據信息評估判斷其是否具有投資價值。如果上市公司以欺詐手段上市,以虛假信息誘導投資者,我們的相關處罰機制就會啟動,會用到“罰”字。從妳開始欺騙和撒謊的那壹刻起,無論妳的資產如何轉移,妳都會被追回並受到懲罰。
在這樣的條件下,投資者願意自負的規則是可以成立的。普通投資者沒有能力識別妳藏在桌子底下的齷齪,很多關鍵動作都是刻意為之。
我也相信,只要是這樣,懲罰和補償機制就會得到有效執行,再加上各種監督指標。我們的股市才能真正健康發展。
在國家和人民,我們可以變得富裕和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