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股企業分為:股票型上市公司、債券型上市公司、股票型上市公司。
參股企業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參股企業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或者本法實施後新組建成立,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參股企業形式: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多種經濟成份,使我國目前股份公司的參股形式表現為多樣化。
企業、社會參股形式。它包括:各企業集資入股,組成實力雄厚的股份公司,有關企業之間互相參股,形成密切的經濟聯合,社會向企業參股。
職工投資參股形式。它包括:完全的職工投資入股,如壹些民辦企業,屬於股份形式的社會主義集體所有制;企業招股,即國家股份為主,職工股份為副,屬於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同所有制,它對保證勞動者自覺關心企業經營和積極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具有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