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股民購買過受處罰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自己先核對壹下是否符合律師公布的起訴條件,或者直接詢問律師;
股民向律師提交買賣過可起訴股票的對賬單(由證券公司營業部蓋章)、身份證復印件、上海或深圳證券賬戶復印件;
律師收到上述材料後,幫投資者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如果認為符合起訴條件,會免費幫股民計算可索賠金額以及應當向法院繳納的訴訟費,並通知給股民;
如果股民願意參加訴訟請律師幫其討回損失,願意支付訴訟費,律師會提供委托代理合同、授權委托書、民事起訴狀等起訴材料,股民在需要簽字的材料上簽字並連同需要繳納的費用壹並寄給律師;
律師收到材料後,由律師事務所在委托代理合同上蓋章,這樣委托關系就建立了。
律師會將蓋章的材料連同收費單據寄還給投資者,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辦案過程中,律師將通過網站公告或者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方式告訴投資者案件的進展情況,待案件結案後由律師(或法院)將獲賠財產轉交給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