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3.14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上市首日不實行漲跌幅限制:
(壹)上市股份的首次公開發行;
(二)增發股票上市;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
(四)本所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證券漲跌幅比例。
以上交易規則來自深交所網站相關交易規則頁面,網址如下:/main/rule/jysywgz/jywgz/8644 . 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