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標的物是壹只股票,行權價格為5元/股,買入看漲期權意味著客戶有權在股票到期時以5元/股的價格買入股票。在未來,如果股票的市價大於5元/股,客戶顯然會行使以5元/股的價格買入股票的權利。
當客戶賣出壹個看漲期權,也就是妳的對手行權的時候,妳必須按照約定的價格交割。因為妳的交易對手買的是看漲期權,交易對手以約定價格交割標的,而妳以約定價格交割標的。
同樣,對於上面的例子,客戶賣出壹個行權價為5元/股的看漲期權,妳的交易對手正在買入壹個行權價為5元/股的看漲期權。當到期市價大於5元/股時,妳的交易對手選擇行權,要求以5元/股買入股票。對妳來說,妳必須以5元/股賣出股票。
因此,當客戶買入看漲期權時,如果到期交割,客戶以約定價格買入標的物;當客戶賣出看漲期權時,如果它在到期日交割,客戶以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物。
類似地,如果客戶購買看跌期權,且該期權到期交割,客戶以約定價格出售標的物;客戶賣出看跌期權,如果到期交割,客戶以約定價格買入標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