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通股的形成。中國股票市場建立之初,國有股流通普遍被擱置,在事實上的股權分置改革中形成了股權分置格局。
第壹次:
通過國有股變現解決國企改革發展資金需求的嘗試開始觸及股權分置問題。1998下半年至1999上半年,為解決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完善社會保障機制的資金需求,開始了國有股減持的探索性試驗。但由於實施方案與市場預期存在差距,試點很快被叫停。
第二次:
2001年6月22日,國務院頒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也是這壹思路的延續。同樣,由於市場效果不理想,於2006年6月22日停牌5438+00。
第三次:
作為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壹項制度性變革,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已經正式提上日程。2004年6月365438+10月31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以下簡稱《若幹意見》),明確提出“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