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舉個簡單的例子。
妳辭職去創業了。有段時間現金流不行,妳就找我借了點錢。
貸款還規定,如果我看好公司發展前景,可以用這筆錢入股公司,入股後妳借的錢不用還。
無論我是否對貴公司進行過投資,本次交易均構成簡單的可轉債交易。
作為投資者,順利轉股相當於低價買入壹只股票,有機會實現利益最大化。
作為發債公司,所有可轉債轉股後,妳可以光明正大的還錢。
還有壹點,發行可轉債借的錢是有指定用途的,不能隨便挪用。壹旦轉換成功,專項資金將成為公司自有資金,公司可以用這筆錢進行其他投資。
為了實現大家的共同願望,讓可轉債順利進入轉股之路,上市公司也想盡辦法設計可轉債的條款。
所以總的來說,發債不是為了還錢,私募是隱性利益輸送,妳不想贖回股份!
第二個問題:
我的理解是,公司為了減輕償債的資金壓力,會擡高股價來督促持有人轉股,但不知道現實中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希望行業領導能解釋壹下!
但另壹方面,發債畢竟會擡高財務杠桿,讓企業的財務狀況“雪上加霜”。基本面分析短期應該是負面的。單從發債的角度來說,不考慮好的項目(未來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