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發行:發起人認購股本金額不低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35%,認購金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向社會公開發行的部分不少於擬發行股本總額的25%;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金額不得超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本金額的10%。
沒有規定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總數由公司根據公司規模和融資規模確定,並報中國證監會審批。
2.配股發行:(原股東按比例認購配股)
配股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前壹次發行和全部股份募集後普通股總數的30%。
另外,關於增資發行的規定如下:(未規定發行數量)增資發行(發行新股增資)
除滿足首次公開發行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前次公開發行股票所獲資金的用途與其招股說明書所述用途壹致,資金使用效果良好。
②距前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時間不少於12個月。
(3)前次公開發行股票至本次申請期間無重大違法行為。
大多數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都對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有規定,規定了自由交易股票的最低數量。
總股本是指上市公司的全部股本,包括上市和非上市股本。股本的多少沒有規定,也就是說因為公司規模不同,凈資產是固定的,發行的股票越多,每股凈資產越少。相對來說,壹塊蛋糕如果分成幾份,得到的份額越多,每份的含量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