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收資本,即股東實收股本;
(2)資本公積,即股票溢價;
(3)資產增值,即企業資產因價格水平變動而重估形成的盈余;
(4)留存收益,即支付股息後企業收益的剩余部分;
(5)非股東對企業的捐贈。
中國會計準則下的所有者權益項目包括:
(1)實收資本
(2)資本公積
(3)留存收益: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國際標準留存收益對應中國未分配利潤)
庫存單位和壹般風險準備金,
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和公益金。
在我國,財政制度規定從稅收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從這兩部分提取的金額要放入“盈余公積”,而西方國家並不是這樣,只是將稅後利潤以股息形式分配,其余為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