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動產包括各種建築物,如房屋、橋梁、電視塔、地下排水設施等。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權在抵押登記時設立。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212條
登記機關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審查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二)詢問申請人有關登記事項;
(三)如實、及時登記相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有關信息需要進壹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二、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需要什麽條件?
1,報名申請。
2、申請人中國身份證件、委托書。
3.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
4、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
5.對他人利益的解釋。
6.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