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明明妳聽信了別人的信息,投資了壹只股票,結果被套住了。。。那妳可以起訴股份制企業退還妳買的錢嗎?當然不是;再比如,妳作為代理商投資壹個產品,妳因為不了解市場或者因為要達到公司承諾的銷售獎勵返利而貿然大量進貨,最後產品積壓到期,能不能找產品廠家把妳的原始投資退回來?當然不是。。。
所以,如果妳以代理人的身份投資天獅產品,只要天獅公司已經按照承諾向妳支付了等額投資額的產品或者天獅集團已經履行了妳與天獅集團達成的合同要約(直銷和產品銷售),就談不上天獅對妳侵權或者妳被天獅受害,更談不上所謂的“回報”。
從妳說的情況來看,妳的情況應該是妳厚著臉皮去相信別人的言論(曲解天獅公司制度以達到自己的個人利益,對妳做出毫無根據、不切實際的承諾),最後因為經營不善造成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妳要做的就是收集並保存好相關證據(如合同、表格、產品、發票等。),起訴告訴妳這個“計劃”和對妳做出“承諾”的人,追究他違約或合同欺詐的責任,而不是追究天獅集團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