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可轉債在盧將帶有壹些標誌和紅色感嘆號,表明該可轉債將在不久的將來贖回。如果可轉債價格低於贖回價格,他們會靜靜地等待贖回。如果可轉債價格高於贖回價格,需要判斷是否轉股;如果轉換價值低於贖回,還是靜靜等待贖回,否則盡快轉換;到期時按贖回價格贖回。
可轉換債券的條款將規定企業提前贖回的條件。壹般在轉股期內,可轉債持有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轉股。但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收盤價至少連續15個交易日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65,438+020%(含65,438+020%),公司有權按照可轉換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贖回全部或部分。企業要提前贖回可轉債的原因:如果大量債券轉股,會稀釋股權,降低每股收益,擡高市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