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交易。即為證券投資者提供進入市場的通道,包括代理投資者詢價、報價和代理完成交易。這是證券營業部的基本功能及存在的基礎;
2、提供證券信息。可分為三個方面:
1.提供及時、公正、真實的市場行情信息,包括成交的品種、價格、數量以及買賣盤的價格、數量;
2.提供各類市場主體發布的公開信息,即證監會、交易所、上市公司、登記公司等通過指定渠道披露發布的各類公開信息;
3.提供各類投資咨詢信息,包括市場分析、研究報告和投資建議等。
擴展資料關於證券營業的有關規定:
《關於清理規範證券營業網點問題的通知》第壹條:
申請規範為證券營業部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1998年年底前設立並開業;
2、1999年日均股票、基金交易量在500萬元以上;
3、沒有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沒有違規吸收社會資金;
4、計算機信息系統符合我會的有關規定。
《中國證監會國家工商局關於清理規範遠程證券交易網點的通知》第三條:
尚不具備設立證券營業部條件的縣(市)城區和經濟發達的鄉鎮政府所在地,可以將原有的遠程證券交易網點規範為壹家證券服務部。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證券營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