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類
1.普通股:普通股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股東有權參與經營,公司有良好的經營效益獲得利潤分紅;如果公司增加普通股的發行,普通投資者有優先購買權,以維持他們對公司的比例;如果公司虧損、破產清算,優先股分配後,剩余資產按股份比例分配給普通股股東;在中國、上海、深圳上市的資產A、B為普通股;
2.優先股:優先股股東無權經營管理公司。優先股股東與公司應事先約定分紅率。不論公司盈虧,獲得收益時應優先分配;如果公司經營不善,剩余資產也要先分配給優先股股東。優先股暫時不能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