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參與者:
為有效實施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漲跌幅限制制度,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風險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條的適用進壹步明確如下:
1.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和退市股)前收盤價低於或等於0.1元人民幣的,漲跌幅限制為a股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即0.01元人民幣。
2.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包括風險警示股和退市股)前收盤價小於或等於0.01美元的,漲跌幅限制為b股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即0.001美元。
三。a股風險警示板股票最低申報價格為0.01元人民幣,b股風險警示板股票最低申報價格為0.001美元。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0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