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以炒股。公務員在進行股票交易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其中包括七項要求。這些要求包括不得利用職權或內幕信息進行買賣,不得以單位名義進行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的集資買賣等。此外,有四類特殊人群被禁止進行股票交易。這包括上市公司主管部門、國有控股單位內幕信息負責人、國務院證監局及其派出機構、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以及這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此外,還禁止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信評估機構等任職。以上是關於公務員炒股規定的概述,公務員在進行股票交易時應該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公務員不可逾越的證券投資紅線是什麽?
為進壹步規範公職人員的證券投資,國家畫出了壹條紅線:
1、非法接受、贈送證券、股票等;
2、非法持有未公開發行的股票;
3、非法持有境外股份的;
4、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
5、挪用或非法借入的資金投資股票;
6、隱匿個人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