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指定交易,就是投資者可以指定壹家證券營業部作為自己買賣證券的唯壹交易營業部。目前這個概念針對的是滬市的交易模式。
處理指定交易
壹般可以分為以下四個步驟:
1.投資者應選擇壹家證券營業部作為完全指定交易的代理。
2.投資者應持本人身份證和證券賬戶卡到選定的綜合指定交易機構,經證券營業部審批後與該機構簽訂指定交易協議。
3.投資者指定的證券營業部應當將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報上海證券交易所計算機交易主機;經證券營業部核準後,投資者也可以通過證券營業部的計算機自助申報系統自行完成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申報。
申報過程中,證券賬戶內指定交易如下:代碼為“799999”,數量為“1”,買賣方向為“買入”,價格為“1”。需要指出的是,投資者無論采用哪種申報方式,都必須與指定交易所屬的證券營業部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明確雙方的責權利關系。
4.上海證券交易所計算機交易主機接受證券賬戶的指定交易指令,指定交易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