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三板股份轉讓細則》。
第壹百二十九條本細則所稱時間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交易主機的時間為準。
第壹百三十壹條本細則所稱價格優先原則,是指價格較高的買入申報優先於價格較低的買入申報,價格較低的賣出申報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申報優先原則是指如果買賣方向和價格相同,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順序根據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