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錢屬於婚前財產,除非夫妻另有約定。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屬於壹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63條是指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夫妻壹方的婚前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