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股東所持股份的價值最大化,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現代企業制度下,實行股權激勵。在股東大會授權下,公司董事會代表股東與以經營者為首的激勵對象簽訂協議。當激勵對象實現壹定的業績目標或因業績增長導致公司股價上漲到壹定程度時,公司以壹定的優惠價格授予激勵對象股票或授予其在有效期內購買公司股票的壹定價格,以獲取壹定的利益,促進激勵對象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