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證券發行註冊制?
證券發行註冊制實行開放式管理原則,本質上是發行公司的財務披露制度。它要求發行人提供有關證券發行本身以及與證券發行相關的所有信息。發行人不僅應充分披露相關信息,還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承擔法律責任。證券監管機構不得對證券發行和證券本身進行價值判斷,對公開信息的審查只涉及形式,不涉及任何發行的實質性條件。登記生效等待期屆滿後,證券監管機構對申報未提出異議的,證券發行登記生效,發行人可以發行證券。但是,如果證券監管機構認為提交的文件存在缺陷,就會指出文件的缺陷,並要求更正或正式駁回,或者阻止發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