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易所定的最低維持擔保比例為130%,即客戶信用資金賬戶的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且未按期補足差額時,證券公司有權啟動強制平倉程序。
通常,強制平倉的過程不受投資者的控制,投資者必須無條件地接受平倉結果;如果平倉後投資者仍然無法全額歸還融入的資金或證券,還將繼續被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