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紀後半期和20世紀初,西方國家的壹些公司為了獲取額外利潤和籌措到更多資本,按照誇大的資本總額發行股票。發行摻水股主要有3種情況:(1)在公司增加資本或合並時,由於誇大公司現有資本總額並按誇大的資本總額發行股票,就能掌握超出現有資本總額的那部分股票,進而控制公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