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向企業(如組成持股會則向企業工會)提出購股申請;企業或企業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根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確定個人持股額度並公告員工持股額度;員工繳付購股資金,壹般應用現金支付,也可用企業結余的工資基金按企業自定方案合理分配給職工作為購股資金;企業向員工出具“員工股權證明書”,並將員工持股名冊上報上級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