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漲跌停板申報交易時,單筆申報數量不得少於200股,且不得超過65438+萬股。
按市價申報交易時,單筆申報數量不少於200股,不超過50,000股。
以收盤定價申報交易的,單筆申報數量不得少於200股,且不得超過654.38+0萬股。
申報購買時,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
申報出售時,超過200股的部分可增加1股。余額不足200股時,應壹次性申報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