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及其壹致行動人行為指引》,上市公司相關股東在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此外,根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行為的通知》第八條,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許可、前所未有的重大不確定性,需要與相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和方案論證。上市公司應當自內部人及其直系親屬持有或者出售上市公司股份的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充分證明相關人員沒有內幕交易行為的材料。
高管增持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1.披露事件應控制在5天以內,長期持有參考意義不大;
2.只選取競價交易和二級市場交易的樣本;
高管持股數量要超過幾千股,幾百幾千股意義不大;
3.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數量應超過3人;
4.看當時的市場走勢,往往有很大的機會低位;
5.檢查公司的基本面,至少基本面不能偏離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