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股票持有時間?
持股是賣出時間減去買入時間,持有時間是指從買入時間到賣出時間的持有期,按自然年(月)計算;多次買賣同壹只股票時,按先進先出法計算,即先取得的股票視為首次轉讓。
股票多次買入的,賣出時的持有時間按首次買入日期計算。如果投資者在2月1日買入1000股,2月10日再次買入500股,* * *持有1500股。隨後於2月15日賣出500股。根據先入先出原則,賣出500股的持有時間按照股票首次買入的日期計算,即從2月1開始計算,而不是從2月10開始計算。
下列情形視為持續持股:
在1融資融券業務中,投資者在普通賬戶和信用賬戶之間轉移擔保物,視為持續持股;
2.賣出賬戶內的股票,當天買回,視為持續持股;
3.股份轉托管和指定。
股息後出售股票時,將根據持有股票的時間扣除稅款:
1持股超過1年不扣稅;
(2)持股1個月至1年(含1年),稅負為10%;
3.股東持股不足1個月(含1個月)的,稅負為20%。
上市公司派發的股息、紅利在稅前全額支付。如果賬戶中沒有可用資金,賬戶中會出現紅利稅將被長期凍結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