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行情 - 證監會受理可轉債發行後多久能回復?

證監會受理可轉債發行後多久能回復?

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中國證監會按照下列程序對證券發行申請進行審核:收到申請文件後,在五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後,將對申請文件進行初審;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申請文件;中國證監會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

上市公司應當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六個月內發行證券;超過六個月未發行的,核準文件無效,必須經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後方可發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前發生重大事件的,應當暫停發行,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該事項對發行條件有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當經中國證監會重新核準。

擴展數據:

發行可轉換債券相關要求的規定:

1.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程序、內容和格式,編制公開發行證券的招股說明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2.上市公司應當確保投資者及時、充分、公平地獲取依法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使用的文字應當簡明、通俗易懂。

3.募集資金用於購買資產或股權的,應在公告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同時,披露公司的基本情況、交易價格、定價依據以及是否與公司股東或其他關聯方存在利益關系。

百度百科-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