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作為基期,以全部股票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按照加權平均法計算公式為: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式中,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本日市值(本日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基期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基期市值(基期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當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壹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壹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即日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