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市公司和原上市公司之間沒有同業競爭,沒有關聯交易,那麽是可以的,不會造成什麽後果。目前國內資本市場上,同壹人擁有兩家以上上市公司的情況很多。
而這不可能是事實。新上市公司的資產和業務都來源於原上市公司,相當於從原上市公司拿出資產來養肥新上市公司。被證監會出手的寧波立立電子就是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