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條件下,很多銀行還是會告訴客戶,這個理財可以保本,並且推出了壹些利率。比如存3年有5個點,但是這樣的協議3年內不能拿出來。如果三年內壹定要取出來,那就是自負盈虧,有時候可能是虧損的。事實上,這種銀行理財確實可以在壹些銀行實現,那些大銀行可以達到當時承諾的利率。
問題是,可能很多人都很著急,想用當時的錢,就想把當時存的錢都拿出來,把盈利的事忘了。當時銀行告訴客戶三年後到期,壹年有5分的利息,但沒有告訴客戶這三年妳的錢會增加還是減少,客戶無法接受這比他們三年存下來的錢還少,急需用。
而且現在買銀行理財也要簽壹些協議。壹般在簽署這些條款的時候,客戶是不會仔細閱讀的。坐在櫃臺辦理業務的時候,沒有時間看協議的頁面,就直接簽字買了。因為大部分人還是缺乏金融知識,真正有東西拿出來的時候才會發現。原來這個協議和他們理解的保本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