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二:沒有老板、董事、監事、高級經理。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拒絕償還全部或者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後果三:車輛上不了高速公路。不僅工作受到影響,出行也受到限制。壹旦妳的車輛上了高速公路,就會被高速執法人員在現場扣留,移交給法院。不僅如此,妳買機票、火車軟臥、保險理財產品、非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通過淘寶或者天貓平臺,預訂三星級以上的酒店、賓館,在網上進行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活動,都是被限制的。
後果四:出行受到極大限制。如果妳在銀行裏是壹個不誠實的人,妳就買不到飛機票,也買不到火車的軟臥或者輪船的二等艙。我不能坐高鐵、動車的壹等座,也不能買私家車代步。
後果五:唯壹可以拍賣的房子。以後只有壹套住房,不再是銀行失信人逃避法院執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