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開發行募集的資金在招股說明書中有規定。壹般來說,上市公司需要披露首次公開發行籌集資金的用途,例如,壹個項目投產需要5億元。那麽起步目標大概是5億。假設5元的發行價合適,那麽可以發行1億股。但實際上市後,往往會出現“超募”現象,即需要5億資金,上市公司往往募集資金超過5億。這也和大的市場環境有關。比如市場環境好,公司創造了高增長,市場會給出較高的市盈率,對應的發行價可能會高於5元。那麽,就有可能通過發行65438億股來籌集更多的資金。
首次公開發行不是有沒有上限的問題,而是發行多少取決於公司的融資需求,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支持,有與經營相關的融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