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第壹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以票面金額為準,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如果是按面值發行,就叫平價發行;如果超過面值,就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價值的稱為折價。
在中國,幾乎所有股票都是溢價發行的。股票的本質是將公司的凈資產分成等份,向公眾出售。例如,某公司資產1億元,發行股票1億元,每股面值1元,則總股本為1億元。發行時價格為2元/股,共收到2億元。多出來的6543.8+億元屬於股權溢價,將計入公司資本公積。
壹些東亞國家,如中國和日本,規定股票的發行價不能低於折價的面值。這主要是因為如果股票的發行價低於票面價值,收到的錢將少於凈資本,這將損害大股東的利益。